协会通知丨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高校GIS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通知
2025-02-1153

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高校GIS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通知
为促进我国高校地理信息教学实践与改革发展,表彰在教育教学中取得优秀成果的单位和个人,发挥优秀教学成果的引领作用,经工作委员会研究,定于2025年4月19日-20日开展第五届全国高校GIS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突出立德树人和时代精神;坚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,突出理论性、实践性与创新性结合;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,突出对教学工作的鼓励激励作用;确保评选结果科学、客观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教育工作委员会成立全国高校GIS教学成果奖评审指导及组织委员会,负责本届成果奖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各项事宜。刘耀林(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教育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,昆山杜克大学校长,武汉大学教授)汤国安(教育部地理科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,南京师范大学教授)张书亮(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教育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,南京师范大学教授)杨 昕(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,南京师范大学教授)熊礼阳(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教育工作委员会秘书长,南京师范大学教授)近年来在GIS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的优秀教学成果,成果主要形式为实施方案、研究报告、教材、课件、论著、教学改革等。具有地理信息科学专业的各高校均可推荐报奖,原则上一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个奖项。本届评选设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3个等级。其中一等奖(含特等奖)不超过申报项目数的20%,二等奖不超过申报项目数的35%。(一)资格审查,按照评审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。(二)通讯评审,按照评审标准组织专家开展匿名评审。(一)原则上,每项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。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,由参加单位或个人联合申请,申报名额占用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的推荐名额。(二)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、论证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,并做出主要贡献。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的所在单位。(三)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均应经过实践检验。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,不含研讨、论证时间。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底。(四)已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,若近年来确有重大突破或进展,在我国地理信息教育中产生重大影响的,可酌情考虑申报本奖项。已申报过该项目,并获奖的成果材料不得再次申报。(一)报送程序。教学成果由成果完成人所在单位向评委会推荐。(二)材料要求。请按附件 1《全国高校GIS教学成果奖评奖办法》格式提交以下材料:1.《全国高校GIS教学成果奖单位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2),书面文本一式2份,EXCEL 格式电子文档1份。2.《全国高校GIS教学成果奖推荐书》(附件3)及所见申报教学成果报告(不超过5000个汉字)书面文本各一式8份,WORD 格式电子文档1份。3.相关支撑附件材料(各种获奖证书、评价意见等)1套,编印目录,统一装订成册。4.联系人信息(附件4):联系人姓名、电话、电子邮件地址。(三)报送方式。请于 2025年4月1日前集中报送,过期不予受理,教学成果奖免费申报。纸质材料邮寄地址: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地理科学学院,邮编:210023电子版材料请发至 njnu_gisforum@163.com。李思进 13222755611,lisijin@njnu.edu.cn熊礼阳 15251874227,xiongliyang@njnu.edu.cn2.《全国高校 GIS 教学成果奖单位推荐汇总表》2025年1月27日
来源: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(转载请注明来源,点击文末“阅读原文”下载附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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